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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盗版盗名网络侵权之苦 作家维权呼声日高
信息来源:   点击数:1120   更新时间:2012/6/7

       近年来,作家与出版社、网站打官司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作家们在致力于创作的同时,对著作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家们就发出了要求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的呼声。

       “我不断地在市场上发现盗版作品,甚至是盗用我的名字出版图书,我们一直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制止盗版书和盗名书。”饱受侵权之苦的著名作家张抗抗对记者说。河北作家张玉茹也深有同感,她表示,盗版是对作家权益的严重侵害,这种现象大量存在会挫伤作家创作的积极性。

       如果说盗版是长期困扰作家的一个问题,那么网络侵权可算是让作家们旧病未去,又添新病了。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作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北京一家网站擅自将他们的作品搬到网上,法院最终判决6位作家胜诉。这是中国首例网络著作权侵权案。谈及打官司的初衷,张抗抗说“有些网站不打招呼,不支付使用费,擅自刊载作家作品,而网站之间又相互转载,这些做法都是对作家权益的不尊重”。在今年的“两会”上,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张抗抗在递交的提案中就曾呼吁“严禁网络侵权”。她衷心希望更多的网站能加强自律,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职能,切实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树英向记者介绍说,与过去相比,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近几年,他们帮助不少作家追讨回了应得的稿费,同时还代理作家和出版社的签约事宜,避免了一些著作权纠纷的发生。但张树英也无奈地表示,委员会苦于能力有限,对很多侵权行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束手无策。作为维护作家权益的专门机构,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从立法、执法方面给予著作权人更强有力的保护。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
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